2015年4月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G/SPS/N/JPN/403号通报:制定生食猪肉规格和标准。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款,日本厚生劳动省表示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出发,制定生食猪肉规格和标准,对生食猪肉的生产、加工、利用、烹饪或销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制定标准。经审议,日本厚生劳动省认为,当涉及戊型肝炎病毒、高风险的有害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情况时,猪肉要生吃应该被禁止。目前,日本厚生劳动省已决定建立相应的标准如下:出售的猪肉不得用于生吃。当生产、加工或食用猪肉时,猪肉中心应在63℃并持续加热30分钟以灭菌和采用达到同等或更好的杀菌效果使用方法。
该通报的批准和发布日期以及生效日期将在评议期后尽快确定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