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2月13日讯:今年以来,衡器室在法制计量部的部署下,配合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锡山分局、新区分局对五起建筑用钢的缺秤少量案例进行了计量鉴定。下面就这五起案例进行一下剖析,对其严重危害性进行一下分析,从而探讨法制计量的重要性: 五起建筑用钢“缺斤少两”的剖析:五起建筑用钢的材料分别为地条钢和热轧带胁钢筋,直径分别为10mm~16mm,涉及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分别来自江苏海安和河南信阳。其中一起案例的建筑用钢根据定尺建筑用钢理论计算的国家标准应该为188.164t,但经过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的电子汽车衡上的称重,实际重量为155.475t;另一起建筑用钢为直径16mm的热轧带胁钢筋,计量检定人员截取了5.014m的样品,经过称重为6.878kg,单位重量为1.37kg/m,而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重量应该为1.58kg/m,以上两起建筑用钢的缺秤少量分别达到17.37%和13.29%,而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为±5%,可见其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另外三起建筑用钢的缺秤少量也超过了国家标准的允许范围。 五起建筑用钢缺秤少量的危害性:一是损害建筑工程承包施工企业乃至业主的合法权益,工程造价是按建筑工程预决算规范中建筑用钢的定额编制的,实际使用的是缺秤少量的建筑用钢,其后果是直接损害建筑工程承包施工方及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是严重危害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俗话说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但缺秤少量的建筑用钢,由于其单位长度内重量减少,亦即钢材截面积减少,势必造成建筑构件抗弯强度、疲劳强度降低,达不到设计所要求的各项强度要求,必将造成严重的事故隐患,导致“豆腐渣”工程的产生。试想假如这样的建筑用钢使用到国家重点工程、全长131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的京沪高速铁路工程中,那将是多么危险的潜在“工程杀手”,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将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由此可见:建筑用钢的缺秤少量现象是十分严重的,其造成的后果也是触目惊心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以谴责;作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必须加大查处的力度,有效遏止建筑用钢的缺秤少量现象蔓延的势头。 从五起建筑用钢的缺秤少量案例的计量鉴定和查处,可以清楚地看到加强法制计量事关市场经济条件下量值传递的一致性;事关市场经济条件下贸易结算的公平性;事关建筑工程,尤其是国家重点工程的工程质量。只有全社会都加强法制计量工作,才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才能确保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进行。推而广之,只有加强对全社会涉及计量单位、计量器具、测量方法及测量实验室的法定要求,保证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控制、社会管理等有关的测量工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从加强法制计量入手,促进社会的公平竞争、和谐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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