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表彰在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屏南县出台《屏南县标准贡献奖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设立屏南县标准贡献奖励委员会,在县质监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标准贡献奖评审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该《办法》有总则、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申报和推荐、评审和授奖、责任、附则等六章二十四条。《办法》规定,屏南县标准贡献奖每年评审一次,奖励范围包话屏南县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项目、行业标准项目、地方标准项目和企业标准项目并已经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标准贡献奖奖金数额分别为: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三等奖0.25万元。 该《办法》的出台将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提高标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