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和11月10日连续两期刊登“蒙牛事件”报道后,读者反响强烈。我们在这里选登一篇读者来信,与大家分享其观点。 三聚氰胺事件表现为一个食品安全的个案,但事件却反映出中国产业标准制定体系本质性的问题。中国的标准问题非一日之寒,问题出在企业上,根子是在政策导向上。 在近期出版的《中国经营报》上,该报评论员张曙光撰文力陈:我国的产品标准制定体系和机制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以生产企业为导向;制定产品的标准时,首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对企业适应能力一时达不到的就把标准再放宽一些,而不是“以人为本”、以消费者为导向。如此次三聚氰胺事件,在媒体曝光后陆续发现问题比想象的普遍得多,只好“修改标准”,明显是为企业放一马,如此只能促使企业把更多的努力用于争取让政府再将标准放宽些,这当然不利于企业的成长。 张文一语中的指出,我国有关部门在制定或修改产品标准时,不是“以人为本”、以保护消费者为己任,而是采取“削足适履”、因循守旧,甚至是迁就落后的折中政策。 不可否认的是,在现阶段国家标准更新大大滞后于市场发展的节奏。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化时代,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以空前的更新速度进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有关标准制定部门,本应适应市场趋势,适应新技术潮流,不失时机地更新产品和技术标准,使得那些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陈旧标准逐步更新,鼓励更加环保、节能、有利于人体生命健康的新产品在健全的发展环境得到迅速成长。但遗憾的是,“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这些世人皆知的人类社会发展原则在标准制定某些领域却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旧产品标准所包容的早已不合时宜的“问题产品”仍旧大行其道;有明显缺陷,甚至囿于当时历史条件而制定的不利于人体健康的产品标准仍然得不到纠正,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这就不能不认为是严重的失职甚至是犯罪了。 我国市场多年形成的“一夜暴富”、“投机取巧”或者安于现状、因循守旧的弱势文化背景形成的心理素质,使企业“向低标准看齐”。低标准、低成本形成低价格,再以低价格的“价格战”造成“劣胜优汰”,各级地方政府为保当地企业,在各种法律法规的执行上是使企业向更低标准方向看齐,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从制造大国向技术创新大国的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