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滚动轴承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滚动轴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河南、山东等8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6%。
此次抽查依据GB/T307.2-2005《滚动轴承 测量和检测的原则和方法》、GB/T307.3-2005《滚动轴承 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滚动轴承产品的寿命可靠性、防尘、漏脂、温升、工作表面烧伤、金相组织、硬度、尺寸精度、游隙、振动、残磁以及产品标志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金相组织、硬度、游隙、振动等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性能指标不合格。带密封圈的深沟球轴承按照标准应考核其温升、漏脂、防尘三项性能试验,目的是保证密封滚动轴承在寿命期限内的润滑性能,同时防止因灰尘或其它异物侵入导致滚动轴承产生过大摩擦影响轴承的正常运转并保持正常的运行温度。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在密封性能试验中,漏脂、防尘性能指标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加入密封轴承中的润滑脂在试验后受到试验灰尘的严重侵入,已经变黑。这样的产品与主机配套使用,主机会发生故障。
2、个别产品工作表面烧伤项目不合格。滚动轴承的工作表面不允许出现烧伤,是轴承的关键项目。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由于磨加工时冷却不够和一次切削量过大,导致工作表面出现烧伤,形成变质层,容易引起轴承的早期失效甚至开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滚动轴承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滚动轴承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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