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和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的要求,罗源县质监局对全县袋装水泥销售市场进行了计量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12家销售单位,其中有9家单位销售的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净含量不足,平均实际含量在45.20-48.85Kg之间,最大偏差高达4.80Kg,此次受检的16批次袋装水泥中不合格数高达12批次,合格率仅为25%。涉案水泥主要有:福建省永安飞桥水泥厂生产的桥福牌普通硅酸盐水泥、福建顺发水泥厂生产的凌燕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福建省银燕水泥厂生产的旺年牌普通硅酸盐水泥。普遍较好的水泥主要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螺牌水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炼石牌水泥等。此外,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水泥外包装的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限期改正。目前,上述各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罗源县水泥销售市场暴露出的计量问题,罗源局计划下一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水泥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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