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01045-1996
代替FJ 539-84
前言
本标准是对部颁标准门539-84《织物悬垂性试验方法》进行修订。
本标准对范围略作技术性修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PJ 539-84。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毛纺织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丽萍、王留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悬垂性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纺织品悬垂性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529-86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悬垂性:织物因自重而下垂的性能。反映织物的悬垂程度和悬垂形态。
3.2 悬垂系数:试样下垂部分的投影面积与其原面积之比的百分率。是描述织物悬垂程度的指标。
4 原理
将圆形试样置于圆形夹持盘间,用与水平面相垂直的平行光线照射,得到试样投影图,通过光电转换计算或描图求得悬垂系数。
5 仪器及用具
5.1 织物悬垂性测定仪
5.1.1 功能:试样夹持盘直径120mm,并具有四支架机构。直接读出悬垂系数或描录悬垂投影图。
5.1.2 精度:在全量程范围内,用校验板校正,误差不超过±2%,零漂±1%。
5.1.3 光源:6V,7.5W。
5.2 分度值小于或等于10mg的天平或求积仪一台。
5.3 钢尺、剪刀、半圆仪、笔、制图纸。
6 试验条件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 6529规定。
7 采样
7.1 在样品离布边100mm内,裁取直径为240mm,无折痕试样两块。
7.2 在每块圆形试样的正面,用半圆仪定出经纬向以及与经纬向呈45度角的四个点A、B、C、D,分别与圆心O连成半径线(如图1),即OA、OC代表织物的经向和纬向;OB、OD代表与织物经向和纬向呈45°夹角方向。
7.3 在每块圆形试样的圆心上剪(冲)直径为4mm的定位孔。
8 试验操作
8.1 试验准备
按仪器使用规定进行校验。
8.2 A法--直接读数法
将试样托放在夹持盘上,使OA线与一支架相吻合,加上盖,轻轻向下按三次,静止3min后,记下读数。经调零后依次测出OB、OC、OD三个读数。8.3 B法--描图称重法
8.3.1 剪取与试样大小相同的制图纸,在天平上称重。
8.3.2 把仪器调整到描图法状态。
8.3.3 将试样托放在夹持盘上,使OA线指向操作者,再依次放上有机玻璃划样块,制图纸以及上盖,轻轻向下按三次,静止3min,开始描图,然后剪下图形,再次称重,并按式(1)求出悬垂系数。
G1-G3
F=--------X100
G2- G3
式中:F--悬垂系数,%;
G1--与试样相同大小的纸重,mg;
G2--与试样投影图相同大小的纸重,mg;
G3--与夹持盘相同大小的纸重,mg。
8.3.4 若有求积仪,可根据测得的面积计算悬垂系数。
8.4 仲裁试验用描图称重法。
9 计算
计算每份样品的平均悬垂系数,按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修约至整数位。
10 试验报告
10.1 样品名称、编号、原料。
10.2 使用的仪器类型。
10.3 试验方法。
10.4 试样数量。
10.5 样品的平均悬垂系数。
10.6 任何偏离本规定的试验程序、细节和试验中不正常的现象需加注明。
1) 透光明显的织物不适用此法,可用B法测定。
2) G3按下式计算,当选定G:纸片直径为240mm,夹持盘直径为120mm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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