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弹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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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423-2003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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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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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防弹盾牌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纺弹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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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Ballistic shield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GA 423-2015代替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防护设备>>13.340.99其他防护设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03-03-21 |
实施日期: |
200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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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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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
归口单位: |
公安部警用械具警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警械警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起草人: |
郝文起、于德昌、杜国源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2-15249 |
出版日期: |
2003-09-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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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警用械具警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警械警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起草,河南永威集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第53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文起、于德昌、杜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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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165-1997防弹复合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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