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 |
|
标准编号:GB 19454.3-2004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
标准价格:10.0 元 |
客户评分: |
|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使用鉴定的要求、鉴定和鉴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装运危险货物分类中第3类至第9类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的检验。 |
|
|
|
英文名称: |
Safety code for inspection of portable tanks for dangerous goods—Use appraisal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GB 19454-2009代替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4-03-04 |
实施日期: |
2004-10-01
|
作废日期: |
2010-05-01
|
首发日期: |
2004-03-04 |
复审日期: |
2004-10-14 |
提出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危险品中心实验室 |
起草人: |
王利兵、尚为、赵好力宝、向雪洁、高建、田家荫 |
计划单号: |
20020343-Q-424 |
页数: |
16开, 页数:7, 字数:12千字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21252 |
出版日期: |
2004-10-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
|
|
本标准第5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其有关技术内容与规章范本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危险品中心实验室。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亚太地区危险品协会、江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尚为、赵好力宝、向雪洁、高建、田家荫。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
|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454.1-2004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通则
GB19454.2-2004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性能检验
ISO1496-3:1995FreightContainersSpecificationandTesting
ISO4126-1:1996SafetyValve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