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 |
 |
| 标准编号:AQ 3072-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
| 标准价格:18.0 元 |
客户评分:     |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的一般规定、安全包保责任人包保要求、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含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构成的重大危险源:
a) 城镇燃气;
b) 地下水封洞库、地下储气库;
c) 危险化学品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的中转仓储、站场;
d) 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经营;
e) 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 |
|
|
|
| 英文名称: |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assurance responsibilities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中标分类: |
化工>>化工综合>>G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3-09 |
| 实施日期: |
2026-09-30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64天 |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 |
|
|
|
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技术归口及咨询。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68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