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 GB/T6730《铁矿石》的第45部分,GB/T6730已经发布的部分见附录 A。
本文件代替 GB/T6730.45—2006《铁矿石 砷含量的测定 砷化氢分离-砷钼蓝分光光度法》。本文件与 GB/T6730.45—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砷含量的测定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b) 更改了“原理”的表述,增加了酸分解法的原理(见第4章,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试剂和材料”中的硫酸、硝酸和氢氟酸(见5.5、5.6和5.7);
d) 增加了“仪器和设备”中聚四氟乙烯烧杯、高温炉、分光光度计和分析天平,增加了砷化氢气体发生及吸收装置气体导管干燥的要求(见6.2、6.4、6.5、6.6和6.7);
e) 增加了“试料的分解”中盐酸—硝酸—氢氟酸-硫酸分解法(见8.4.1.1);
f) 更改了分取试液量表(见8.4.2,2006年版的7.4.2);
g) 增加了气体导管插入液面深度规定(见8.4.3.2);
h) 更改了精密度回归方程式(见9.2.1,2006年版的8.2.1);
i) 更改了最终结果的计算的表述(见9.2.5,2006年版的8.2.5);
j) 更改了试样分析结果验收程序(见附录 B,2006年版的附录 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柳应、杜登福、沈真、武治峰、徐修平、陈泽仁、华绍广、郭登元、汪洋、李小君、李波、邢武、陈自斌、张晨。
本文件于1986年首次发布,200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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