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N/T 1568-2005《进出口保健(功能)食品检验规程》,与SN/T1568-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文件名称”更改为“进出口保健食品检验规程”;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05年版的第2章);
--更改了“抽样”的内容(见第4章;2005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感官检验”的内容(见5.2;2005年版的5.1);
--更改了“理化检验”的内容(见5.3;2005年版的5.2);
--删除了“检验有效期”(见2005年版的第8章)。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祖勇、徐华珠、雷美康、周景、姜芝英、郑楠琪。
本文件于2005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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