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机构投诉处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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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5/T 3733-2024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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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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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家政服务机构投诉处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投诉处理要求和投诉处理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的投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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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omestic service campanies complaints handling specifications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
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
实施日期: |
2024-12-29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6天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家庭服务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家庭服务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权益服务保护中心 |
起草人: |
杨寿仓、王林平、李思臻、张欣、张慧、白茂林、籍江波、张畅、陈培军、张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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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家庭服务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家庭服务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权益服务保护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寿仓、王林平、李思臻、张欣、张慧、白茂林、籍江波、张畅、陈培军、张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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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投诉处理要求 1
总体要求 1
基本要求 1
5 投诉处理流程 1
投诉受理 1
投诉处理 2
投诉归档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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