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再生纯铝原料检验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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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N/T 5762-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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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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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再生纯铝原料检验的总体要求、现场检验、取样和结果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回收铝经分选等加工处理后获得的熔铸用再生纯铝原料的检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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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ed recycling materials for pure aluminium |
中标分类: |
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1轻金属及其合金 |
ICS分类: |
冶金>>有色金属>>77.120.10铝和铝合金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4-11-12 |
实施日期: |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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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
起草人: |
王彪、李洪涛、郅惠博、战爽、杜芊、陈闻卓、朱锦波、孙鑫、程开良、梁悦锋、邱奕辉、吴宗涛、仇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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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彪、李洪涛、郅惠博、战爽、杜芊、陈闻卓、朱锦波、孙鑫、程开良、梁悦锋、邱奕辉、吴宗涛、仇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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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5(所有部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 8005.4 铝及铝合金术语第4部分:回收铝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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