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草干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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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NY/T 4381-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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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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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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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羊草(China Leymus,Leymus chinensis)干草质量技术要求、取样、检验规则和包装储运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羊草人工草地或以羊草为优势种的天然草地生产干草的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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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hina Leymus hay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粮食与饲料作物>>B25饲料作物 |
ICS分类: |
农业>>65.120饲料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5598天 |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4) |
起草单位: |
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黑龙江省草原管理总站、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草原工作站、内蒙古宁城县畜牧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河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起草人: |
刘芳、尹晓飞、李存福、李玉荣、林积圳、赵小丽、苏红田、洪军、刘万良、张英俊、邓波、贾玉山、李鹏、张义、王梅娟、高秋、何珊珊、屠德鹏、胡志玲、朝格图、王天义、刘岩 |
出版社: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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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黑龙江省草原管理总站、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草原工作站、内蒙古宁城县畜牧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河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芳、尹晓飞、李存福、李玉荣、林积圳、赵小丽、苏红田、洪军、刘万良、张英俊、邓波、贾玉山、李鹏、张义、王梅娟、高秋、何珊珊、屠德鹏、胡志玲、朝格图、王天义、刘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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