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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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 10013-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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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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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质量、管理和检测等卫生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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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Hygienic specification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in public places |
替代情况: |
替代WS 394-2012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
ICS分类: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30通风和空调系统 |
发布部门: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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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归口单位: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潘力军、姚孝元、陈剑宇、沈凡、毛洁、崔亮亮、王先良、孙波、张宇晶、王炳玲、杨文静、叶丹、闫旭、廖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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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与WS 394—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b) 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嗜肺军团菌、异养菌总数的术语和定义(见 3.1、3.5 和 3.6);
修改了新风量、可吸入颗粒物、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的术语和定义(见 3.2、3.3、3.4,2012 年版 2.1、2.2、2.3);
c) 增加了新风口与污染源的水平距离(见 4.9);
d) 增加了冷却水卫生指标及要求(见 5.2);
e) 修改了卫生管理要求中档案管理、运行管理和应急管理的相关内容(见第 6 章,2012 年版第5 章);
f) 增加了检测方法(见 7.3);
g) 删除了附录 A~附录 I(见 2012 年版附录 A~附录 I)。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力军、姚孝元、陈剑宇、沈凡、毛洁、崔亮亮、王先良、孙波、张宇晶、王炳玲、杨文静、叶丹、闫旭、廖岩。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 年首次发布为 WS 394—2006,2012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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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卫生设计要求 2
5 卫生质量要求 3
6 卫生管理要求 4
7 卫生检测要求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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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1 部分:物理性指标
GB/T 18204.5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5 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37489.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GB 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HG/T 4207 工业循环冷却水异养菌菌数测定 平皿计数法
HJ 586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WS 696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WS/T 1000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1000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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