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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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Y/T 382-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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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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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电视业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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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OTT TV service |
发布部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实施日期: |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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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 |
起草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 |
起草人: |
宫良、吴钟乐、高力、徐杰、李昊天、施玉海、张健、李鸣、褚雷、王新颜、陈卫、袁开、王兵、李阳、杨东晓、张伟、朱里越、肖云、武云龙、张俊峰、郑炜、杨利中、袁玉平、李博、冉大为、刘华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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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宫良、吴钟乐、高力、徐杰、李昊天、施玉海、张健、李鸣、褚雷、王新颜、陈卫、袁开、王兵、李阳、杨东晓、张伟、朱里越、肖云、武云龙、张俊峰、郑炜、杨利中、袁玉平、李博、冉大为、刘华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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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通则 2
6 业务互动性能要求 2
61 业务启动要求 2
62 用户界面交互主页布局要求 2
63 操作交互要求 2
64 广告服务要求 2
65 用户模式要求 2
66 可靠性要求 3
67 付费提示要求 3
68 用户数据采集安全要求 3
7 音视频技术要求 3
71 音视频技术指标要求 3
72 音视频格式要求 3
73 音频平均响度要求 4
参考文献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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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1808—2022 高动态范围电视节目制作和交换图像参数值
GB/T 41809—2022 超高清晰度电视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参数值
GY/T 353—2021 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格式命名及参数规范
GY/T 358—2022 高动态范围电视系统显示适配元数据技术要求
GY/T 363—2023 三维声编解码及渲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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