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MT/T678—1997《矿用密度测井仪通用技术条件》,与 MT/T678—199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新、删除和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修改了防爆型式(见4.1,1997年版的3.3);
d) 增加了命名规则(见4.2);
e) 修改了测量误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6.3,1997年版的4.2);
f) 修改了结构的要求(见5.5,1997年版的3.10);
g) 修改了耐水压探管材料的要求(见5.7,1997年版的3.6.5);
h) 增加了同步机外壳防护要求(见5.8);
i) 增加了振动、冲击的要求(见5.13,5.14);
j) 对标准中的“防爆性能”要求、试验方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见5.16,6.16,1997年版的3.6,3.7,4.13)
k) 对“检验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见7.1,7.2,7.3,7.4,表3,1997年版的5.1,5.2,5.3,5.4,5.5,5.6,表2);
l) 修改了贮存温度和湿度(见8.4,1997年版的6.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煤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义均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小波、张鹏、李萍、张哲、陈万胜、雷贵忠、刘盛东、李貅、薛琴、马斌。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7年首次发布为 MT/T678—199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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