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7部分:体格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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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T 364.7-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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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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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临床体格检查相关数据元的值域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体格检查信息的表示、交换、识别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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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oding for value domain of health data element—Part 7: Physical examination |
替代情况: |
替代WS 364.7-2011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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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
起草人: |
王霞、杨喆、黄兰馨、刘丹红、庹兵兵、冯丹、吴凡、吴士勇、胡建平、李岳峰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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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为 WS/T 364—2023《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标准》的第 7 部分。WS/T 364—2023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标识;
——第 3 部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
——第 4 部分:健康史;
——第 5 部分:健康危险因素;
——第 6 部分:主诉与症状;
——第 7 部分:体格检查;
——第 8 部分:临床辅助检查;
——第 9 部分:实验室检查;
——第 10 部分:医学诊断;
——第 11 部分:医学评估;
——第 12 部分:计划与干预;
——第 13 部分:卫生费用;
——第 14 部分:卫生机构;
——第 15 部分:卫生人员;
——第 16 部分:药品与医疗器械;
——第 17 部分:卫生管理。
本标准代替WS 364.7—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7部分:体格检查》。与WS 364.7—2011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代码表内容修订:
●“CV04.10.011淋巴结检查结果代码表”增加值和值含义“4 颈部”,“5 腹股沟”(见表11);
●“CV04.10.012乳腺检查结果代码表”增加值和值含义“7 皮肤异常”(见表12);
●“CV04.10.013肛门指诊检查结果代码表”增加值和值含义“5 痔疮”(见表13);
●“CV04.10.014下肢水肿检查结果代码表” 增加值和值含义“5 凹陷性水肿”、“6 非凹陷性水肿”(见表15);
●“CV04.10.017慢性丝虫病症状发作部位代码表”修改值含义“13 双侧双上肢”为“13 双侧上肢”,“23 双下肢”为“23 双侧下肢”(见表17);
●“CV04.10.020儿童体格发育评价代码表”修改值含义“发育迟缓”为“生长迟缓”,增加“6 肥胖”(见表20);
●“CV 04.10.022 可疑佝偻病体征代码表”的值含义由“手镯征”修订为“手(足)镯”(见表22)。
——新增代码表:
●CV 04.10.023 外阴及阴道检查结果代码表(见表23);
●CV 04.10.024 宫颈检查结果代码表(见表24);
●CV 04.10.025 子宫检查结果代码表(见表25);
●CV 04.10.026 妇科检查临床诊断异常结果代码表(见表26)。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霞、杨喆、黄兰馨、刘丹红、庹兵兵、冯丹、吴凡、吴士勇、胡建平、李岳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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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WS 364.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1部分: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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