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监测抽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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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677-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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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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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动物防疫监测抽样的一般要求、抽样前准备、抽样动物、抽样地点、抽样数量、样品采集与处理、抽样的记录、样品保存与运输及样品的接收。
本文件适用于动物疫病监测的抽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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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ampling specification for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monitoring |
替代情况: |
替代DB11/T 677-2009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畜牧>>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
ICS分类: |
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30动物饲养和繁殖 |
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实施日期: |
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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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中科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张跃、李志军、吴惠明、李刚、赵浩军、沈光年、周德刚、刘晓冬、傅彩霞、范君文、白如念、郑雪莹、张淼洁、苗燕、李蕊、吴迪、张运祝、陈会玲、朱琳琳、王慧强、程敏姮 |
批文号: |
103422-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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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 677—2009《动物防疫抽样规范》,与DB11/T 677—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的相关内容(见第 1 章,2009 年版的第 1 章);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c)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相关内容(见第 3 章,2009 年版的第 2 章);
d) 更改了“一般要求”的相关内容(见第 4 章,2009 年版的第 3 章);
e) 更改了“抽样前准备”的相关内容(见第 5 章,2009 年版的第 4 章);
f) 将“抽样动物种类”修改为“抽样动物”,并更改了相关内容(见第 6 章,2009 年版的第 5
章);
g) 将“抽样范围”修改为“抽样地点”,并更改了相关内容(见第 7 章,2009 年版的第 6 章);
h) 更改了“抽样数量”的相关内容(见第 8 章,2009 年版的第 7 章);
i) 将“抽样”修改为“样品采集与处理”,并细化了相关内容(见第 9 章,2009 年版的第 8 章);
j) 更改了“抽样的记录”的相关内容(见第 10 章,2009 年版的第 9 章);
k) 将“样品的保存运输”修改为“样品保存与运输”,并更改了相关内容(见第 11 章,2009 年版的第 10 章);
l) 增加了“样品的接收”的相关内容(见第 12 章);
m) 删除了抽样常用溶液配制相关内容(见 2009 年版的附录 A);
n) 更改了抽样记录表格相关内容(见附录 A,2009 年版的附录 B);
o) 增加了样品接收登记表相关内容(见附录 B)。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中科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跃、李志军、吴惠明、李刚、赵浩军、沈光年、周德刚、刘晓冬、傅彩霞、范君文、白如念、郑雪莹、张淼洁、苗燕、李蕊、吴迪、张运祝、陈会玲、朱琳琳、王慧强、程敏姮。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DB11/T 677—200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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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1
5 抽样前准备 2
6 抽样动物 2
7 抽样地点 2
8 抽样数量 2
9 样品采集与处理 3
10 抽样的记录 4
11 样品保存与运输 4
12 样品的接收 4
附录 A(资料性) 抽样记录表格 5
附录 B(资料性) 样品接收登记表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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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541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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