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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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261-2022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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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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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2 mg/m3~0.6 mg/m3,测定下限为 0.8 mg/m3~2.4 mg/m3。
详见附录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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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benzene and its analogies —Bags sampling/Direct injection—gas chromatograph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实施日期: |
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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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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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吴中区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7 月 1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 1 月 15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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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和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1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2
8 结果计算与表示4
9 准确度 4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11 注意事项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方法的准确度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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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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