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中氡的测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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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212-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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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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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氡的四种常用测量方法,即径迹蚀刻法、活性炭盒法、脉冲电离室法、静电收集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氡浓度的测定,包括室外环境和室内环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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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radon in environmental air |
替代情况: |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 14582-1993)在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实施日期: |
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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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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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环境空气中氡的测量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氡的常用测量方法。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基于《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 14582—1993)。本标准与《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 14582—1993)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 GB/T 14582-1993 中关于径迹蚀刻法和活性炭盒法的内容;
——修改了 GB/T 14582-1993 中附录 A 和附录 C 的内容;
——修改了 GB/T 14582-1993 中质量保证的内容;
——删除了 GB/T 14582-1993 中关于双滤膜法和气球法的内容;
——删除了 GB/T 14582-1993 中附录 B 的内容;
——增加了采样策略、脉冲电离室法、静电收集法等内容;
——补充了各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和探测下限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B 不同测量方法的典型相对标准不确定度。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 14582—1993)在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1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2 年 1 月 15 日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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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概述 2
5 测量方法 3
6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氡的测量方法选择1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不同测量方法的典型相对标准不确定度 1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室内标准采样条件1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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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3163.1 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 1 部分:一般原则
HJ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JJG 825 测氡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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