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OES)法测定制动液中硼含量的方法。
本文件的测定范围为: 1000 mg/kg ~ 1.230×10 mg/kg。此范围是在实验室中研究的样品浓度范围。含量低于此范围的样品,可以采取增加样品量的方法进行测定,可测定浓度的下限取决于仪器的灵敏度和样品的稀释因子;含量高于此范围的,可以采取减少样品量或者增大稀释倍数的办法进行测定,可测定浓度的上限取决于校准曲线的最高浓度和样品稀释因子。但是,尚未确定这些条件下的精密度。这些条件下的精密度可能与表2所给出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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