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制冷剂 CFC-11 和 HCFC-123 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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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194-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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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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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液态制冷剂中三氯一氟甲烷(CFC-11)和 2,2-二氯-1,1,1-三氟乙烷(HCFC-123)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制冷剂中 CFC-11 和 HCFC-123 质量分数的测定,不适用于 CFC-11 和 HCFC-123纯度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0.5 g,CFC-11 和 HCFC-123 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5%和 0.4%,测定下限分别为 2.0%和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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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Liquid refrigerants—Determination of CFC-11 and HCFC-123—Headspace/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实施日期: |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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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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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液态制冷剂中 CFC-11 和 HCFC-123 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液态制冷剂中 CFC-11 和 HCFC-123 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验证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0 月 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10 月 9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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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试剂和材料 2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2
8 分析步骤 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6
10 准确度 7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
12 废物处置 7
13 注意事项 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参考色谱图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目标化合物和内标化合物的定量离子和定性离子 1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方法准确度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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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SN/T 2537 进出口制冷剂检验取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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