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保健食品中多类非法添加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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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N/T 5357-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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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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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保健食品中51种非法添加物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片剂、口服液、胶囊剂、煎膏剂和丸剂类型保健食品中阿普唑仑、氨基他达拉非、异戊巴比妥、巴比妥、比沙可啶、溴替唑仑、咖啡因、头孢氨苄、氯氮卓、氯美扎酮、氢溴酸西酞普兰、氯巴占、氯硝西泮、盐酸可乐定、氯帕胺、地洛西泮、地西泮、麻黄碱、艾司唑仑、芬氟拉明、氟硝安定、氟西泮、格列齐特、格列吡嗪、氢氯噻嗪、异克舒令、劳拉西泮、盐酸氯卡色林、甲苯喹唑酮、马来酸咪达唑仑、去甲基他达拉非、硝西泮、奥沙西泮、氧烯洛尔、青霉素钾、酒石酸苯二甲吗啉、苯乙双胍、盐酸苯甲吗啉、苯巴比妥、盐酸酚妥拉明、保泰松、吡罗昔康、普伐他汀钠、瑞格列奈、沙格列汀、司可巴比妥、西布曲明、马来酸噻吗洛尔、甲苯磺丁脲、三唑仑、盐酸唑拉西泮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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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multi-groups of illegal additives in health foods for export-LC-MS/MS Method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3食品卫生 |
ICS分类: |
食品技术>>67.050食品试验和分析的一般方法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实施日期: |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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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起草单位: |
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厦门医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鲅鱼圈海关 |
起草人: |
李优、伊雄海、徐敦明、盛永刚、时逸吟、曾静、赵善贞、宋蓉蓉、柳菡、韩芳、邓晓军、丁涛、林天闻 |
出版社: |
中国海关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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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厦门医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鲅鱼圈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优、伊雄海、徐敦明、盛永刚、时逸吟、曾静、赵善贞、宋蓉蓉、柳菡、韩芳、邓晓军、丁涛、林天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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