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录像后期制作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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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155-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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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7.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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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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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刑事录像后期制作的方法和质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的各类案(事)件现场录像片的后期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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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of post production for forensic videography |
替代情况: |
替代GA/T 155-1996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实施日期: |
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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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5)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5)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起草人: |
李志刚、许小京、黎智辉、许磊、张宁、蒋占卿、李春宇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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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A/T 155—1996《刑事录像后期制作质量要求》,与GA/T 155—199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的内容(见第1章,1996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后期制作、素材、无剪接录像片的相关内容(见3.1、3.2、3.6,1996年版的2.1、2.2、2.7);
——删除了彩条、彩底的定义(见1996年版的2.5);
——更改了后期制作方法的相关内容(见4.1.1、4.1.3,1996年版的3.1.1、3.1.3);
——删除了编写要求(见1996年版的3.1.4);
——删除了画面编辑内容(见1996年版的3.2);
——增加了录像编辑内容(见4.2);
——更改了画面图像、画面长度、特技运用、解说语言、合成效果的相关内容(见5.1.1、5.1.2、5.1.3、5.2、5.3.2,1996年版的4.1.1、4.1.2、4.1.3、4.2、4.3.2);
——删除了磁迹连续内容(见1996年版的4.3.3);
——删除了技术规格内容(见1996年版的4.4);
——增加了输出内容(见5.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5)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刚、许小京、黎智辉、许磊、张宁、蒋占卿、李春宇。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 155—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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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00-19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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