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与维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流流速不大于50 m/s的水利水电工程1级、2级、3级泄水建筑物。对于水流流速大于50 m/s的泄水建筑物,应做专门研究。大型工程和水力条件复杂的中型工程泄水建筑物,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验证其布置和水力设计的合理性,选定合适的体型和运行方式。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的设计与施工应积极采用经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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