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电工程升船机设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管理方便的原则,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 100 t级~3000 t级全平衡和部分平衡垂直升船机的设计。
机型包括钢丝绳卷扬提升式垂直升船机、齿轮齿条爬升式垂直升船机和水力式垂直升船机。
水电工程升船机设计应主要收集以下资料:
1 航道等级、船型、运量等航运规划资料。
2 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泥沙、水质、漂浮物等自然条件资料。
3 枢纽布置及运行方式、上下游特征水位、上下游通航水位、上下游水位变幅和变率等工程条件资料。
4 制造、运输和安装等方面的条件。
水电工程升船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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