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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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151-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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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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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工作频率小于 6GHz 的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对同一站址存在 5G 及其他网络制式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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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Monitoring method for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environment of 5G mobile communication base station (on trial) |
替代情况: |
替代HJ 972-2018作为5G及与其他网络制式共址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执行标准。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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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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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电磁辐射环境污染,规范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替代《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 972-2018)作为 5G 及与其他网络制式共址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执行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2 月 1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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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监测条件1
4 监测方法2
5 质量保证3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5G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记录和报告格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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