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数据质量控制(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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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145-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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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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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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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中非空间数据和空间数据的内容、质量和汇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汇交、共享和服务过程中的数据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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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pervision of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dline—Data quality control (on trial)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实施日期: |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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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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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的内容、质量和格式,
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建设提供统一、规范的数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中非空间数据和空间数据的内容、质量和汇交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基础调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评价(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台账数据
库建设(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平台建设(试行)》等同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列标准规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1 月 2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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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质控原则2
5 工作流程3
6 质控要求4
7 质量审核9
8 数据汇交 11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文档类数据质量控制要求12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空间数据质量基本要求 13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质量检查报告格式和内容 15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空间数据组织结构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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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1139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6831 基于坐标的地理点位置标准表示法
GB/T 17278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DPJ 05 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
GDPJ 14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处理技术规定》
HJ 724 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
HJ 726 环境空间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HJ 1140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基础调查(试行)
HJ 1141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生态状况监测(试行)
HJ 1144 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台账数据库建设(试行)
CH/T 1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CH/T 9009.4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1:10000、1:25000、
1:50000、1:100000 数字栅格地图
TD/T 105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 号)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 号)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审核有关材料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86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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