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锅炉及压力容器技术要求 家用采暖、热水燃气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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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N/T 5277-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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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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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家用采暖、热水燃气锅炉(以下简称器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输人小于等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C、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器具、也适用于单采暖账具。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然具:自然排气烟道式,室外型器具;冷凝式器具;容积式器具;在同一外壳内采暖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两者共同烟道的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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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nspection of imported boilers and pressure vessels. Household gas-fired heating and hot water combi-boilers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P46供热、采暖工程 |
ICS分类: |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中的设施>>91.140.99其他建筑物中的设施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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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
起草人: |
孙建华、张涛、刘凯、薛军、崔凯 |
出版社: |
中国海关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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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建华、张涛、刘凯、薛军、崔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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