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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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118-202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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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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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同时适用于指导核发部门审核确定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储存液体有机化学品的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可参照执行。
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
本标准未做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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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Bulk oil terminal and oil filling station |
替代情况: |
内容中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土壤、地下水管理要求)被HJ 1200-2021代替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
实施日期: |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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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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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03月0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03月0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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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储油库排污单位 3
5 加油站排污单位 21
附录A(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3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储罐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许可排放量默认计算参数 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技术参照表 37
附录D(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38
附录E(资料性附录)储油库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 41
附录F(资料性附录)加油站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照表 47
附录G(资料性附录)加油站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48
附录H(资料性附录)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表格形式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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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20950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21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试行)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8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95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
《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
《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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