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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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5-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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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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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生产设计、应用选型和性能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符合JJG 711 要求的标准量水堰槽进行流量测量的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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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ultrasonic open channel sewage flowmeter |
替代情况: |
替代HJ/T 15-2007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实施日期: |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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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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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水利部重庆水文仪器厂等3 家单位,第一次修订为2007 年,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名称修改为《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删除原标准中自动识别水流流态的要求;
――删除原标准中无故障运行时间的要求;
――修改了液位测量误差和流量测量误差的检测方法;
――增加了液位精密度和流量精密度的要求;
――增加了液位比对误差和流量比对误差要求;
――增加了期间漂移要求;
――增加了最小维护周期要求;
――增加了各指标检测的具体方法;
――明确了一次仪表和二次仪表的区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15-2007)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 年12 月2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 年3 月24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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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性能指标要求 3
6 性能指标检测 4
7 随机资料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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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 13306 标牌
GB/T 17214.1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第1 部分:气候条件
JJG 711 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检定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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