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服务 第2部分:服务保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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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3545.2-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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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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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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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的服务保障要求,包括机构建设与管理通用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保障性服务的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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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545《司法鉴定服务》目前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标识规范;
——第2部分:服务保障规范;
——第3部分:服务提供规范;
——第4部分:对外服务规范。
本部分为DB37/T 354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司法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部分由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负责起草,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灵喜、李茜、李文涛、李国庆、陈金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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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服务保障 2
4.1 机构建设与管理通用要求 2
4.1.1 职能建设 2
4.1.2 制度建设 2
4.1.3 资质管理 3
4.1.4 考核管理 3
4.1.5 信息化管理 4
4.1.6 信息宣传 4
4.1.7 重大事项报告 4
4.2 人力资源管理 4
4.2.1 制度要求 4
4.2.2 人员岗位任职资格与岗位工作职责 5
4.2.2.1 司法鉴定人 5
4.2.2.2 司法鉴定人助理 5
4.2.2.3 机构负责人 5
4.2.2.4 质量负责人 5
4.2.2.5 技术负责人 5
4.2.2.6 授权签字人 6
4.2.2.7 监督员 6
4.2.2.8 内部审核员 6
4.2.2.9 综合行政岗 6
4.2.2.10 财务管理员 6
4.2.2.11 档案管理员 7
4.2.2.12 设备管理员 7
4.2.2.13 检材/样本管理员 7
4.2.2.14 咨询接待员 7
4.2.2.15 投诉处理员 7
4.2.3 培训管理 7
4.2.4 外部专家管理 8
4.2.5 诚信执业监督 8
4.2.6 考核奖惩 8
4.3 基础设施、设备、用品管理 9
4.3.1 设施和环境管理 9
4.3.2 数据控制和计算机管理 9
4.3.3 仪器设备管理 9
4.3.4 试剂和标准物质管理 10
4.3.5 期间核查管理 10
4.3.6 印章和证书管理 10
4.4 采购管理 11
4.5 财务管理 11
4.6 文件管理 11
4.7 档案管理 11
4.8 安全与环境管理 11
参考文献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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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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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8-A003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微量物证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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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8-A007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毒物分析和毒品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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