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含首次检验)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 验内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Ⅱ类爆炸性混合气体、蒸气环境和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环境且纳入《特种设备目录》 的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含首次检验);其它符合Ⅱ类爆炸性混合气体、蒸气环境和 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环境且未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含有二硫化碳的可燃性气体和蒸气的场所以及煤矿井下和炸药粉尘环境用车辆定期 检验(含首次检验)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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