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22部分:甲酸甲酯和甲酸乙酯 |
|
标准编号:GBZ/T 300.122-2017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GBZ/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酸甲酯和甲酸乙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蒸气态甲酸甲酯和甲酸乙酯浓度的检测。 |
|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Part 122: Methyl formate and ethyl formate |
替代情况: |
部分代替:GBZ/T 160.63-2007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2劳动卫生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起草人: |
徐志洪、张沈燕、许兵、张耕、杨凤、余波、姜汉硕、谢玉璇、李添娣、刘奋、张梦萍、许光、宋利群、孟潇、王翠娟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本部分为GBZ/T 300的第12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GBZ/T 160.63—200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中分出,单独成为本部分,并做了如下主要修改:
——修改了标准名称;
——改用了毛细管色谱柱;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徐志洪、张沈燕、许兵、张耕、杨凤、余波、姜汉硕、谢玉璇、李添娣、刘奋、张梦萍、许光、宋利群、孟潇、王翠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T 160.63—2004;
——GBZ/T 160.63—200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