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
|
标准编号:DB37/T 3021-2017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电力企业(电网及各类发电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实施指南的编制工作。 |
|
|
|
|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电力企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祥良、徐震、李婷、朱滨、张杰、马瑞贞、程方、裴健、朱坤双等。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
《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98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