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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3:Tourism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10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7-05-22 |
实施日期: |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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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日期: |
2023-12-28 |
归口单位: |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
主管部门: |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柴明颎、丁言仁、潘文国、戴曼纯、姚锦清、王银泉、戴宗显、白殿一、刘连安、张日培、林元彪、张民选、乌永志、张栋、顾大僖、刘民钢、王育伟、苏章海、任雁、刘莎 |
页数: |
24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7-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