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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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809-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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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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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N-亚硝基二甲胺、N-亚硝基二乙胺、N-亚硝基二正丙胺和N-亚硝基二苯胺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250 ml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N-亚硝基二甲胺0.6 μg/L、N-亚硝基二乙胺0.5 μg/L、N-亚硝基二正丙胺0.5 μg/L、N-亚硝基二苯胺0.4 μg/L;测定下限分别为:N-亚硝基二甲胺2.4 μg/L、N-亚硝基二乙胺2.0 μg/L、N-亚硝基二正丙胺2.0 μg/L、N-亚硝基二苯胺1.6 μ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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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nitrosamine compounds–Gas chromatography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6-07-26 |
实施日期: |
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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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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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张掖市环境监测站和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7月2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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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试剂和材料 1
5 仪器和设备 2
6 样品 3
7 分析步骤 4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4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5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
11 废物处理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辅助定性色谱柱的仪器参考条件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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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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