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单位管理体系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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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Z 503-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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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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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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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对履行水利行业职能涉及的过程及结果、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策划、控制、检验或监测、改进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适用于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监测、管理和防治水旱灾害职能的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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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4.2 工作方针
5 策划
5.1 过程策划
5.2 环境因素
5.3 危险源
5.4 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政自
5.5 目标、指标和方案
6 实施和运行
6.1 组织
6.2 资源管理
6.3 文件和记录
6.4 过程管理
6.5 生态环境管理
6.6 安全管理
6.7 应急管理
7 检查和改进
7.1 相关方满意
7.2 内部审核
7.3 过程检查
7.4 绩效检查
7.5 事故、事件及不符合
7.6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8 管理评审
8.1 一般规定
8.2 评审准备
8.3 评审结果
附录A (资料性附录)SL/Z503章条编号与GB/Tl9001、GB/T24001、GB/T28001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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