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
|
标准编号:GB/T 32170.2-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GB/T32170的本部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标准体系的总体结构与要求以及通用基础、服务提供、管理和岗位工作四个标准分体系的构成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的标准化工作。 |
|
|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5-10-12 |
实施日期: |
2016-05-01
|
提出单位: |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 |
归口单位: |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
起草人: |
刘燕、杨世东、郭大雷、刘文华、张斌、江源富、马晓鸥、王曙光、汪光荣、李薇、曲发川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6-05-01 |
|
|
|
GB/T32170《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目前包括两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标准体系。
本部分为 GB/T3217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燕、杨世东、郭大雷、刘文华、张斌、江源富、马晓鸥、王曙光、汪光荣、李薇、曲发川。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32170.1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