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中5.7.2 额定分断能力、7.2 绝缘性能和隔离适用性、7.5 分断能力、7.9 防电击保护、8.2 绝缘性能和隔离适用性验证、8.5 分断能力验证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
GB13539《低压熔断器》目前包括以下6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 A 至 K;
———第3部分: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 A 至 F;
———第4部分: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
———第5部分:低压熔断器应用指南;
———第6部分: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
本部分为 GB13539的第1部分;GB13539的第2、3、4及6部分在本部分称为下续部分标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13539.1—2008《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本部分与 GB13539.1—2008的主要区别:
———表13“同一熔断器系列中最大与最小额定电流之间的其他额定电流熔断体试验和被试熔断体数量一览表”中增加一个g熔断体试品。原约定不熔断电流试验和额定电流试验用同一个试品进行试验,现改为各用一个试品进行试验;
———8.2.3“隔离适用性验证”中原文第一句改为“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通过尺寸测量和电压试验进行验证。”;
———表21“直流熔断器的分断能力试验参数”的时间常数栏中,原为“15ms~20ms”,现改为:“预期电流20kA 以上时:15ms~20ms;预期电流20kA 及以下时:0.5(I)0.3 ms,允差+200 %(I 以A 为单位)”;
———增加附录 E(规范性附录)“具有连接外部铜导线的无螺纹型接线端子的熔断器底座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269-1:2009《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156—2007 标准电压(IEC60038:2002,MOD);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T4687—2007 纸、纸板、纸浆及相关术语(ISO4046:2002,MOD);
———GB/T13539.2—2015 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 A 至 K(IEC60269-2:2013,IDT);
———GB13539.3—2008 低压熔断器 第3部分: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 A 至 F(IEC60269-3:2006,IDT);
———GB/T13539.4—2009 低 压 熔 断 器 第 4 部 分:半 导 体 设 备 保 护 用 熔 断 体 的 补 充 要 求(IEC60269-4:2006,IDT);
———GB/T13539.5—2013 低压熔断器 第5部分:低压熔断器应用指南(IEC60269-5:2010,IDT);
———GB16895.6—200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idtIEC60364-5-52:1993);
———GB/T16935.1—2008 低 压 系 统 内 设 备 的 绝 缘 配 合 第 1 部 分:原 理、要 求 和 试 验
(IEC60664-1:2007,IDT)。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表、图及2.1.12下的编辑性注释;
———参考文献IEC60127英文为“用于小型熔断器的管式熔断器”,与现有IEC版本不符,英文改为
“IEC60127 小型熔断器”;
———考虑到国情,本部分在1.1中加注了关于交流1140V 熔断器的说明。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0)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宁波开关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库柏西安熔断器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西熔电气有限公司、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美尔森电气保护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市南光电器有限公司、温州三实电器有限公司、西安西整熔断器厂、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上海西门子线路保护系统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庆云、季慧玉。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林海鸥、张寅、张懿、李传上、李振飞、李全安、胡德霖、贾炜、李建国、黄旭雄、刘双库、赖文辉、周纲、易颖、梁利娟、张丽丽。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539.1—1992、GB13539.1—2002、GB13539.1—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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