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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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8765-2015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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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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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野山参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野山参的等级分类和技术鉴定,适用于野山参及其初级加工产品,不适用于野生人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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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Identification and grade quality standards of wild ginseng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8765-2008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0经济作物综合 |
ICS分类: |
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5-07-03 |
实施日期: |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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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3) |
归口单位: |
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03) |
起草单位: |
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省参茸办公室、辽宁祥云药业有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仲伟同、曹志强、冯家。 |
页数: |
20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5-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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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8765—2008《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
本标准与GB/T18765—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若干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野山参年龄限定条件及鉴定方法;
———对理化限量值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省参茸办公室。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祥云药业有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神象参茸分公司、北京同仁堂药材有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香港李熊记有限公司、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仲伟同、曹志强、冯家。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武伦鹏、曾祥云、杨仲英、王志举、李震熊、李学军、李跃雄、李殿文、顾伟珠、迟美丽、马正赫。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765—2002、GB/T18765—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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