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0.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GB/T4897.1~4897.7—2003《刨花板》的修订。本标准与GB/T4897.1~4897.7—2003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把分为7个部分的标准合为1个标准;
———前版标准根据用途把刨花板分为6类板材,本标准分为12类板材,增加了6类板材的性能要求;
———修改分类和表示符号;
———修改判定方法;
———增加防潮性能检验方法;
———甲醛释放量检测方法和限量要求采用GB18580的规定;
———增加垂直度测量,取消对角线测量;
———增加平整度测量,取消翘曲度测量;
———增加规格限、高湿状态等术语和定义;
———尺寸稳定性和含砂量作为附加性能指标,其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16893-2:2010《人造板 刨花板 第2部分:技术要求》(英文版)。本标准与ISO16893-2:2010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增加单张板性能的判定方法;
———增加了6.2“外观质量”、第7章“测量及试验方法”、第8章“检验规则”、第9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甲醛释放量检测方法和限量要求采用GB18580的规定;
———干燥状态下家具型刨花板增加2h吸水厚度膨胀率要求;
———增加刨花板、普通型刨花板、家具型刨花板、承载型刨花板和重载型刨花板的定义;
———增加平整度测量;
———含水率下限指标放宽至3%;
———增加板内密度偏差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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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昆明新飞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力合领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邯郸市金赛博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唐山敬森人造板有限公司、西南林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玲、陈士英、曲岩春、郑凤山、张建军、陈崇英、江福昌、吴方境、黄梅、袁运增、邱伟星、苑俊国、杜官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4897—1985、GB/T4897—1992、GB/T4897.1~4897.7—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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