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学滤光镜型光谱成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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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1195-201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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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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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滤光镜型光谱成像的设备器材、成像方法、分析和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民事案件以及处理事故事件等活动中痕迹物证的滤光镜型光谱成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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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tral imaging methods by tunable filter in forensic science |
中标分类: |
>>>> >>>>92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4-10-15 |
实施日期: |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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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5) |
主管部门: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5) |
起草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
起草人: |
汪旭峰、俞涛、黄威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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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归口。
本 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公安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汪旭峰、俞涛、黄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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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120—1995 刑事照相、录像词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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