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代替 YC/Z290—2009《烟草行业农业标准体系》,与 YC/Z290—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009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术语“标准”(见2.1),删除了术语“标准体系表”(见2009年版的3.2);
———修改了标准文本的结构及标准体系结构图(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4章和第5章);
———修改了部分附录的性质和内容,增加了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细(见附录 A~附录 H,2009年版的附录 A~附录 G)。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2)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烟叶公司、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云南烟草保山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烟草科学研究院。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启秀、闫新甫、黄晓东、晋艳、王凤龙、陈顺辉、李淑君、宋玉川、黎妍妍、刘相甫、杨国涛、王信民、高家合、罗成刚。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C/Z290—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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