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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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DB32/T 2720-2014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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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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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卫生要求、运行管理要求、卫生质量要求和卫生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公共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一)旅馆、餐饮场所、商场、超市、美容中心、洗浴中心、金融信息机构的营业场所等商业服务建筑;(二)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等办公建筑;(三)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音乐厅、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等文化体育娱乐建筑;(四)空港航站楼、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建筑;(五)学校、医疗机构等教育卫生建筑;(六)住宅、公寓等居住建筑的公共使用部分;(七)其他用于社会公共活动的公共建筑。其他相关建筑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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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Hygienic specification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s in public buildings |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省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等1446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30号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40空气质量 |
| 发布部门: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发布日期: |
2014-10-31 |
| 实施日期: |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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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日期: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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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起草人: |
周连、张秀珍、陈晓东、丁震、王彩生、徐斌、马小莹、张琳昀、汪庆庆、徐燕 |
| 批文号: |
43666-2014 |
| 出版日期: |
201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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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6.1、6.2、6.3、6.4、6.5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连、张秀珍、陈晓东、丁震、王彩生、徐斌、马小莹、张琳昀、汪庆庆、徐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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