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3486—2000《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本标准与GB13486—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防爆安全条款内容,并对防爆安全条款进行了分类和细化(见5.21);
———增加“显示值稳定性”条款(见5.10.1);
———增加“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条款(见5.12及5.13);
———删除了“仪器分类”(见2000年版的4.1);
———删除了仪器测量范围“(0~3)%CH4”[见2000年版的4.3.1a)];
———“仪器连续运行7d(每天工作9h),…”调整为“报警仪连续工作15d(每天工作10h),…”(见5.8,2000年版的5.14);
———仪器的响应时间由“30s”调整为“20s”(见5.9,2000年版的5.11);
———报警功能“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 远处应不小于80dB(A)”调整为“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 远处应不小于75dB(A)”[见5.10.2,2000年版的5.12b)];
———报警误差试验中“(0.50~1.00)%CH4 误差:±0.10,(>1.00~2.00)%CH4 误差:真值的±10%”调整为“报警显示值与设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0.05%CH4”的要求(见5.10.1,2000年版的5.9);
———工作时间测试方法中原“最后10min检查仪器的零点……”调整为“运行9.5h,检查仪器的零点……”(见6.8,2000年版的6.12);
———交变湿热试验周期由“2d”改为“6d”(见6.18,2000年版的6.17);
———风速影响试验方法做了修改(见6.15,2000年版的6.1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扬中市南方矿用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隆泰矿业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淑玲、唐勇、李者、付文俊、李仲强、李真西、袁立清、王东、刘艺平、刘雅君、张芳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486—1992,GB1348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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