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3993《通信光缆》包括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核心网用室外光缆;
———第3部分:综合布线用室内光缆;
———第4部分:接入网用室外光缆;
……
本部分为 GB/T13993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 替 GB/T 13993.3—2001《通 信 光 缆 系 列 第 3 部 分:综 合 布 线 用 室 内 光 缆》,与GB/T13993.3—2001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通信光缆系列”改为“通信光缆”;
———取消了“术语”一章(见2001年版第3章);
———取消了对缆芯具体结构型式的推荐[见3.2c),2001年版4.1c)];
———光缆的阻水要求改为主干光缆室外部分可采用适用的阻水材料和合适的方式阻水[见3.2e),2001年版4.1e)];
———光缆燃烧性能要求改为依布线情况而定,应通过成束燃烧试验或(和)单根燃烧试验[见3.2f),2001年版4.1f)];
———增加了有防蚁要求时可采用相应的防护护层[见3.2g),2001年版4.1g)];
———增加了水平光缆可微管吹放[见3.2j),2001年版4.1h)];
———增加了使用寿命至少15年的要求[见3.2k)];
———光缆涉及的单模光纤类型中,增加了 B1.3类及其依据ITU-T G.652:2009规定的性能要求、B4类及其依据ITU-TG.655:2009规定的性能要求、B6类光纤及其依据ITU-T G.657:2009规定的性能要求(见3.3.1和4.3,2001年版4.2.1);
———建筑群主干光缆之外,多模光缆护套识别颜色改为橙或灰,单模光缆护套识别颜色改为黄或白或黑。(见表1,2001年版表1);
———增加了交货长度应是标准制造长度,但允许供需双方另行商定(见4.2,2001年版5.2);
———光纤涂覆层剥离力峰值的下限改为1.0N(见4.3.1,2001年版5.3.1);
———A1a和 A1b类光纤的芯径容差改为±2.5μm,包层直径容差改为±1.0μm,芯/包同心度误差改为不大于1.5μm(见表3,2001年版表3);
———A1a类光纤的数值孔径改为0.20±0.015(见表4,2001年版表4);
———多模光纤传输特性按子类作了修改调整(见表5,2001年版表5);
———增加了多模光纤性能代码、光纤类型与带宽特性的对照表(见表6);
———增加了多模光纤的宏弯损耗要求(见表7);
———单模光纤色散特性改为只要成缆前合格,成缆后可不检查(见4.3.4.5,2001年版5.3.4.5);
———单芯光缆(含部分双芯光缆)的FST改为100N,FLT改为40N(见表12,2001年版表9);
———双芯光缆和单光纤带光缆的FST改为200N,FLT改为80N(见表12,2001年版表9);
———沿墙、顶、夹层、导管布放的多芯(带)光缆的 FST 改为440N,FLT 改为130N,沿竖井、竖直管道、地下室、隧道布放的多芯(带)光缆的FST改为800N,FLT改为400N,且蝶形光缆拉伸性能可暂不执行本表规定(见表12,2001年版表9);
———短暂拉力下最大光纤应变改为0.4%,长期拉力下最大光纤应变改为0.2%(见表13,2001年版表10);
———光纤拉伸应变用相移法监测时的不确定度要求改为0.01%(见表13,2001年版表10);
———衰减变化用传输功率监测法监测的不确定度改为只限于单模光纤,多模光纤待定(见表13,2001年版表10);
———光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改为与光纤类型相关,并增加了数值规定(见表14,2001年版5.4.3.1)。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郑州仕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则民、薛梦驰、宋志佗、时彬、李然山、陈晓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993.3—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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