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旭格幕墙门窗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北京米兰之窗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富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日上工贸有限公司、重庆美心·麦森门业有限公司、重庆华厦门窗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梦天木业有限公司、武汉鸿和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冶置业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和平铝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涛、顾泰昌、刘会涛、黄圻、谭宪顺、闫雷光、梁岳峰、石民祥、窦铁波、杜万明、姜清海、孙德岩、程先胜、张国峰、魏贺东、陈洪根、潘福、蔡贤慈、沈武勇、夏明宪、赖怒涛、姚雄伍、李井冈、许恒富、马源、王有青、邱铭、万成龙、刘彬。
引 言
建筑门窗洞口土建施工尺寸误差远大于建筑门窗加工精度,导致建筑门窗的实际安装位置在洞口定位时存在较大偏差,造成安装后的建筑门窗性能下降,甚至影响到安全使用。对建筑门窗和洞口尺寸进行规范和协调,是实现建筑门窗标准化、工业化生产和确保安装质量的关键措施。
本标准将部分常用基本参数尺寸的门窗列为标准规格门窗,并与门窗标准洞口尺寸协调,有利于实现建筑门窗大批量工业化生产、保证加工质量和安装质量稳定。标准规格门窗应在工厂完成框、扇组装及五金安装后整体出厂,并在洞口装修阶段或装修完成后整体安装,可简化安装过程,为后续更换维修提供便利,推动建筑门窗的技术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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